刚刚,中央重大部署!2019年“扫黑除恶”新攻势 |
发布时间:2019-01-29 16:43:34| 浏览次数: |
1月28日,中央政法委秘书长、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5次主任会议,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审议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议题,研究近期扫黑办工作。
会上,陈一新指出,今年扫黑办工作要做到“十抓”:
01、抓全年思路谋划
今年是专项斗争的中期,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,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、躲避锋芒的“蛰伏之年”,也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、瓶颈显现的“攻坚之年”。扫黑办务必认清形势,明确今年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:
——目标要求上,围绕“一年打击遏制、两年深挖根治、三年长效常治”的目标要求,紧扣“深挖根治”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。
——重点任务上,明确“三个紧盯”,即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、背后“关系网”“保护伞”不放。
——主攻方向上,推动打击“显性”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“隐性”黑恶势力及“保护伞”延伸;打好侦查抓捕“攻坚战”向打好起诉审理“法律战”延伸;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;依法严打向打击与整治并重延伸。
02、抓阶段性工作推进
专项斗争阶段性特征很鲜明,每个阶段都会碰到新情况新问题。要及时研究新情况,完善策略方法,抓紧抓实阶段性工作,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全面纵深发展。
——要筹备召开半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,就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。
——要定期不定期开扫黑办主任会议,及时研究阶段性突出问题,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举措。
——要组织召开座谈会、研讨会,包括办好扫黑除恶重大法律政策研讨班,就某些法律政策瓶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,提出破题之策。
03、抓调查研究
调查研究是做好扫黑办工作的基本功。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扫黑办的常态化工作,置于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谋划之初、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,坚持分片调研、专题调研、随即调研,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。
——上半年和下半年要各组织开展一轮分片调研,采取“蹲一省带一片”方式,及时了解掌握全局性情况和共性问题,为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理清明年工作思路作准备。
——针对专项斗争表现出来的共性、关键性问题,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,分析问题、找准症结,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。
——要多开展一些随机调研,不预设路线,不事先打招呼,不先亮身份,深入基层真实了解情况,直接听取群众真实反映,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,提高指导工作的靶向性。
04、抓典型引路
做好扫黑办工作,要善于发现典型、推广典型。要分地区、分领域、分行业推出一大批重磅典型,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,化一地经验为全国财富。
——要树立地区典型,把树立一批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地区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来抓,建立一套评价标准体系,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斗争力度,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,夺取专项斗争更大胜利。
——要树立领域行业典型,在扫黑除恶、“打伞”、“打财”、侦办大要案、行业整治、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分别推出一批典型,不断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水平。
05、抓督导推进
督导是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法宝。要认真总结第一轮中央督导的经验,坚持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,创新完善督导机制,深化严督实导,推动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——要精心组织开展第二、三轮中央督导工作,对22个省(市、区)和新疆建设兵团开展督导,确保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全覆盖。办好中央督导和“回头看”工作培训班,做好中央督导各项服务协调工作。对中央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,要适时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,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。
——要深入实施督导专员制度,加强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以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。
——要完善通报、约谈、督办等制度,倒逼工作落实,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。
——要督促各地参照中央做法,加大各层级督导力度,增强督导实效。
06、抓战果通报
战果通报是传导专项斗争压力的有效方式。要坚持“抓省促市”、“抓市促县”,把通报省级进展的全面情况延伸到通报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,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,提高专项斗争整体水平。
——要延伸通报战绩不佳的地市,盯住重大案件办理、“打伞”“打财”进展情况,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、工作进展迟缓的,要予以通报。
——延伸通报攻坚不力的地市,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,久拖不决、久攻不克的,要予以通报。
——延伸通报群众不满的地市,对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低的,要予以通报。
——要追求无水分的战果,对专项斗争战果每季度排前3名的地区,全国扫黑办要组织力量赴实地明查暗访、抽查核查,对不严不实、弄虚作假的要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。
07、抓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
建好全国扫黑除恶重大案件线索管理平台,是关系专项斗争可持续、有长效的基础工程。要实现重大线索信息联通共享、重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、群众反映实时掌握,确保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、可持续发展。
——对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和重点关注的案件,要全部入库,实行动态管理。对各地线索核查及案件查办情况,全国扫黑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,防止专项斗争“运动化”、“一阵风走过场”、“雨过地皮湿”。
——针对线索核查慢、质量不高的问题,要完善集中核查机制,落实分级核查责任制,明确举报线索的核查责任。
08、抓考核考评
要用好考评这根“指挥棒”,建立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对专项斗争的进度、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,形成激励约束机制,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的积极性。
——要把地市一级开展专项斗争情况作为对省(区、市)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参数,形成重抓地市一级的鲜明导向。
——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,开展市域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测评,真正把评判的“表决器”交到群众手中。
——要注重考评成果的运用,建立年度通报表扬制度,适时召开专项斗争年度表扬通报会,激励先进,鼓舞士气。
09、抓宣传引导
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不仅要打好实体仗,还要打好舆论仗。要坚持打击、宣传、普法同频共振,充分用好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,创新宣传方式方法,提高宣传效果。
——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、重大战果,充分展示党委政府“有黑必扫、有恶必除、有乱必治、有‘伞’必打”的坚强决心;
——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,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。
——创新群众举报奖励机制,加大举报奖励力度,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,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。
10、抓扫黑办自身建设,提升干部能力素质
扫黑办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枢纽,自身建设水平如何,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项斗争成效。
—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大兴学习、创新、务实、奉献之风,创造性开展工作,做到参谋有道、指导有力、协调有方、落实有效。
——要办好全国各地扫黑办主任研讨班,加强政策业务能力培训,开展经验交流,相互借鉴学习。
——要优化扫黑办力量配置,加强专业培训,提高专业能力,增强抓落实本领。
——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、对接配合,畅通信息交流渠道,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,确保扫黑办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。
黑恶势力看似离你的生活很远,其实,只要你一不留意,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,你可能就是黑恶势力的帮凶,2019年,这些人要小心,不要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成为打击的重点对象。
1、 假如,你是一个工人,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,很不幸,你的老板恰巧是名副其实的黑老大……黑老大拖欠你的工资,你用尽了各种办法,他就是不发工资,还说,XXX欠我钱,有本事你就去找他要。
于是你一怒之下,把欠钱的人打了一顿,还打伤了,这个时候你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;
或者,你把欠钱的人给拘禁了,要他还钱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!
或者,你看着欠钱的人的车非常不顺眼,把车给砸了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;
又或者,在上班的时候,看着欠钱的人那轰轰的机器,想起了自己的工资,生气了,把机器给砸了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。
2、假如,你还是一个工人,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赌场,不巧的是这个赌场老板是黑老大,你每天负责开车接送赌徒、端茶倒水、核对身份、发牌......甚至专门给人开车门,从而领取高工资。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。
3、假如,你和别人一起做生意,而不巧,你的合作人是黑老大,你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,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以及从事法律禁止的的相关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。这时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!
4、假如,你建个微信群,觉得好玩帮一个“老大”在群里发淫秽小视频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后来群变大了,听黑老大的你建了个会员制收费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后来,他又让你发一些爆炸、放火的犯罪小技巧,你就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。
5、假如,你是一个“愤青”,觉得世界太黑暗,但是自己闲着无聊,就和黑老大们一起编造点虚假的灾情、警情,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别人编造的虚假信息,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,你的行为确实可能吸引了眼球,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。
6、假如,你去酒吧喝酒,看到对面的妹子挺漂亮的,在酒精的作用和黑老大的怂恿下,调戏了那个妹子,还不管妹子的反抗,摸了不该摸的地方,这个时候你可能构成猥亵妇女罪。
不巧的是,当你得手离开继续喝酒,妹子的男朋友出现了,找你们理论,你们打了他一顿,你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由于你们的人数过多,妹子的男朋友表示不服,要约架,找回丢失的尊严。当然,黑老大不能掉这个架子,两句一吼你答应了,你们找了一帮人,对方找了一帮人,干了一架,你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。
打架的时候,你下手狠了,捅了对方一刀,重伤,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,把人扎死了,那你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。
7、假如,继续是酒吧喝酒,喝酒的时候,你很安分,没有惹事。但是喝完了,逞强要送黑老大回家。这个时候你作死不找代驾,自己开车上路。不幸的是,你被交警逮住了,血液酒精含量又大于80mg/100ml,那你的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在交警执法的时候,黑老大又大拽拽地告诉你不要配合交警,还把交警给打了,警察又受了个轻微伤,就涉嫌妨害公务罪了。
或者你开车上了路,不小心把他人撞成了重伤,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。
接着,你看着把人撞伤了,黑老大慌了,让你赶紧跑!然后,你在逃的时候一路跌跌撞撞的又撞死、撞伤了好几个,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你开车出了事故,或者没出事故,但黑老大想骗保险公司点钱用。于是,让你故意编造事故、制造事故、夸大损失程度向保险公司索赔,这个时候,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保险诈骗罪。
黑老大开车出了事故,把人给撞了,不知死活。非要你顶替,你两肋插刀!完蛋了,你构成包庇罪!
8、假如,在你开的宾馆、旅店、理发店,或者是你自己家,你明知黑老大组织别人卖淫而提供场所,你就涉嫌容留卖淫罪。如果你帮黑老大“拉皮条”了,则涉嫌介绍卖淫,数罪并罚。黑老大带人来吸毒,你则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。
9、假如,你陪黑老大在马路上走,撞了别人一下,别人骂了黑老大,你要帮老大出头,在马路上推搡他,结果他摔倒撞在马路牙上或者被后面的车给撞死了,那你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,如果你打了他一拳,伤情鉴定轻伤以上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。
10、假如,你是个公务员,结识社会上一些黑老大,他们让你帮着查询信息,你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黑老大又让你帮着办些坏事,你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。
11、假如,你是一个光棍,觉得自己这辈子娶老婆没希望了,可是你从黑老大那里买了一个老婆回家给你生娃娃,或者,你在黑恶势力手里买了个小孩回家养。这时,你的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罪。
12、假如,你是一个农民,承包了几个山头,种满了树,好不容易,小树苗长大了,村霸们怂恿你砍树,还告诉你不用去办采伐许可证。这时,你可能触犯刑律,构成滥伐林木罪。假如,你想去抓点青蛙、蛇等野生动物“孝敬”村霸,那你就要看清楚了,你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!
13、假如,黑老大为了犯罪需要,让你去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假证件。这时,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。
刚才列举的行为,平时你可能都不注意,但件件都可能涉嫌犯罪,一旦沾惹上黑恶势力,势必会成为打击的对象。
现实表明,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、请客吃饭等方式拉拢成员,你自己不检点,也可能成为他们发展的重点对象,抵抗力弱的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,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。
1. 也许,你只是一个农民,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“铁哥们”、“把兄弟”,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、说一不二,是个名副其实的“村霸“,你感觉跟着他干很牛掰,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,之后你们垄断村里各种资源,啃食村民利益,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,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。好了,你们就是“扫黑除恶”的最佳对象。
2. 也许,你就是一个穷打工的,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,实际上呢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,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,什么“一剑十八鲨”、“万能鲨”、“海鲨王子”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,你的老板很牛,十足黑老大的范,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,“站岗放哨”、“维护秩序”,你就是其中之一,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。
3. 也许,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,很不错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,你的老板更牛掰,什么“优秀企业家”、“政协委员”光环罩身,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,用猎枪、铁棍和炸药开道,暴力抢夺矿井,是威震 一方的“矿霸”, 没有资质私挖滥采,对不起,扫黑除恶时,你也会成为“非法采矿罪”的犯罪嫌疑人之一。
4. 也许,你是一名整天陪游客“游山玩水”的导游,当然这并不是你工作的主要目的,你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带游客“赶场购物、强迫交易”赚取钱财,当然这肯定会遇到不识趣、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,但这并难不倒你,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,后面有挺你的江湖“大哥”,当然那些卖货的也不是善茬,不识趣的就恐吓,不听话的都关小黑屋,对抗的那就直接打趴下。对了,你就是所谓的黑导游!
5. 也许,你是一名嫉恶如仇的“愤青”,整天对社会不满,对政府失望,觉得世界太黑暗,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,有一天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“高人”自称民间正义人士,与你志同道合,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、警情和恐怖信息,甚至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、言论等,让你整天通过各种微信网络渠道传播。实际上呢,你已经被境外“高大上”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,你还有好吗?
6. 也许,你刚中学毕业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,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“大哥”,对你特别好,带你吃香喝辣,还出入娱乐场所,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,不仅包吃包住,报酬还特别高,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,你感激不尽百依百顺,其实他就是一个“黑毒贩”,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,是要判死刑的。
7. 也许,你为一家“小贷”公司工作,实际上呢你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,既然是高利贷,自然就有还不起钱的,但是这个并难不倒你的老板,而你呢就是帮他讨债的,你以为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、“犯什么法”,对还不起钱的,你们就恐吓、堵门、殴打、拘禁、侮辱,遇到“于欢”那样的可能你就被他拿刀捅死了,没遇上算你幸运,但是这次又遇上了“扫黑除恶”。
8. 也许,你在一家“会所”、“浴池”或者“KTV”等场所工作,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,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。然而,你的老板就厉害了,黑白两道通吃,胆子也大,表面合法经营,但内藏“黄赌毒”,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,虽然你人不恶,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,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!
9. 也许,你给一个房产开发商打工,是的,暴利行业待遇不错,也可能是家拆迁公司。然而,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,遇到几个讨厌的“钉子户”那是在所难免的,不过你的老板就厉害了,也是黑白通吃,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,你天天跟着他们对“钉子户”威胁恐吓、掐电断水、破坏滋扰、砸玻璃喷油漆,最后还暴力强拆。你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挂上边了。
10.也许,你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、利益受损的上访户,长期以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,正好有一个跟你“同病相怜”的人,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,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、喊口号、拉条幅、围堵政府机关、扰乱公共秩序,你呢认为人多力量大,这样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,所以你也乐此不疲,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,你又被利用了,能有好吗?
11. 也许,你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,一天有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,不用卖苦力,也不用动脑筋,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、夜市、早市,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,实际上就是“保护费”,欺行霸市、嚣张跋扈,遇到不服管理的、或不交钱、少交钱的,就骂骂咧咧,闹僵了就掀摊子,甚至拳脚相加,小摊贩们寄人篱下,也只能敢怒不敢言!那么好,你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“市霸”。
12. 也许,你只是一个基层小公务员,你以为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永远都不会跟你挂上边。你错了,“保护伞”听起来好像“高大上”,实际上并不分层级,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,不用什么称兄道弟,在管理职责内,对一些人欺压百姓、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、包庇纵容、违法不纠、执法不严、有案不立、有案不查,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。
这些行为,平时你总自认为不是什么大事,但如果你自愿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,那么,恭喜,未来几年你就是重点打击的对象!
转自:法律一讲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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